承接全国业务 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认证公司 第三方评估 广州 中正
近年来,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涌现,各类赛事活动组织机构性质 复杂、种类繁多,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缺少有效监管极 易发生各类问题和事故。必须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保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 权益,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办赛、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赛事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 监管,对体育赛事活动中的赛场行为实施规范管理,依法履行相应管理责任。 对策和建议: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保障机制;
2、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体育赛事活动加强监管力度
3、地方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和协会,制定本地区相关赛事活动监督管理 规定
4、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依法办赛、安全办赛高危险性体育现状分析 赛事活动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承办方是指具体负责筹备、实施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协办方是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或者物质及人力支持、协助举办体育赛事 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对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
TWO 标 准 及 依 据现行有效的标准及依据 现行有效的体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制度性文件 一 、法律(1部) 二、行政法规(7部) 三、中央
待施行的标准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批》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待施行的标准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百零六条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 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技术人员;
(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三)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 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百一十三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 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禁止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处罚:
(一)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
(二)体育赛事活动因突发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时,未及时中止的;
(三)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
(四)有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
(五)未按要求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保障措施的